Tag Archives: Music

Hallelujah: a song is not just a song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mmyQEdr_IVY]
        最近在newnaw.com上把背景音乐换成了《Hallelujah》,是Rufus Wainwright唱的,不少同学反映都好听,其实在这首歌背后还有不少的东西。
        最初听到这首歌是在《the L World》第一季里,于是乎就找到了Leonard Cohen。他是上世纪加拿大的一位诗人,小说家,词曲作者,歌手。30多岁才出版了第一张专辑,但在这之前他已经是小有名气的一位诗人了。豆瓣上有他的一本书,不过看起来读过的人不多。在google一下,结果上的第一张肖像让我想起了保罗莫里哀,不禁肃然起敬。尽管不及达芬奇,但我还是忍不住想说:哦,又是一位让人尊敬的多才多艺者。
        看看歌词的前两段:
I’ve heard there was a secret chord
That David played, and it pleased the Lord
But you don’t really care for music, do you?
It goes like this:
The fourth, the fifth, he minor fall, the major lift
The baffled king composing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Your faith was strong but you needed proof
You saw her bathing on the roof
Her beauty and the moonlight overthrew you
She tied you to a kitchen chair she broke your throne and she cut your hair
And from your lips she drew the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没有读过圣经,有点不知所云(哈利路亚,赞美上帝的声音)。在一篇博客里找到了歌曲中的故事,很是吸引人:
        第一段歌词中提到的David。David,大卫,牧羊人出身,但容貌俊美,英勇善战,能赋能歌,战胜巨人哥利亚,被上帝选为以色列的国王。在大卫当国王的时候,一日傍晚,在阳台闲逛时偶然发现一貌美女子正在沐浴(Hallelujah 歌词中的 You saw her bathing on the roof / Her beauty and the moonlight overthrew you),娇媚性感的曲线加上柔和迷人的月光将大卫彻底吸引住。之后,大卫便派人四处打听此女子,想要知道她的芳名。原来,这个迷人的女子名叫 Bethsheba(拔示巴),是大卫的一位部将Uriah(乌利亚)的妻子。大卫忍受不住占有拔示巴的欲望,终于让人将拔示巴接入宫中,与其同房。不久,拔示巴怀上了大卫的孩子,大卫恐慌万分,急忙召回远在前线的乌利亚,借口让其休整一下,意图让乌利亚回到家中与妻子同房以掩盖拔示巴肚中孩子的亲缘归属。但是,乌利亚是一位忠于职守为国尽忠的勇士,他对大卫说:“国家处于危机,我怎有心思回家与妻子相欢,溺于安享。”乌利亚要求大卫将自己重新派回到战场上。大卫此时便顺水推舟,并写成密信一封,让乌利亚携信到大将军约亚那里;信中大卫指示约亚将乌利亚派往最为危险的战场。于是,乌利亚就在大卫的密谋和意愿下战死沙场,而大卫则将拔示巴迎进自己的后宫,名正言顺的占有了拔示巴。然而,占有拔示巴的大卫并不快乐,他白天对着众人强颜欢笑,夜晚就成为自己罪过的奴隶,受尽折磨。大卫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写下五十一篇忏悔书,歌与上帝,祈求宽恕(Now I’ve heard there was a secret chord / That David played, and it pleased the Lord / But you don’t really care for music, do you?)。第二段中,She tied you To a kitchen chair / She broke your throne, and she cut your hair 这个场景虽然在大卫犯奸淫罪的过程中也有相似发生,但如果用 Samson(参孙)和 Delilah(达利拉)的故事来解释则更为贴切。以色列在被非力士人统治的时候,族中有个大力士,名叫参孙,上帝赐予他空手撕裂雄狮的神力,这使得非力士统治者颇为惧怕,但是,参孙有个弱点:上帝与其约定——不得剪发,如是,则神力尽失。参孙爱上了一位非力士族的姑娘,名叫达利拉。非力士统治者赐予达利拉许多钱财,命令她与参孙相好并套出他为何力大无穷的秘密。参孙在达利拉的三次诱惑下以编造的故事将其蒙混,但是最后参孙还是将自己的秘密告诉的达利拉。一日,达利拉趁安抚参孙熟睡于自己的膝上时,让人将参孙的头发剪掉了。参孙醒来,发现自己的头发被剪,神力也一并消失了。可怜的参孙在爱情的迷惑下,违背了与神定下的誓言,从一个英勇的大力士变成了一个人人欺辱的瞎子。
        但是Cohen说,写这首歌曲他花了两年的时间,像上面两段一样,最初歌词有80多个章节,写满了整整两个笔记本,正式出版时有15个章节,里面该有多少故事啊。“the fourth, the fifth, the minor fall, the major lift”,和弦就和歌词中一样在变换:F (“the fourth”, in the tonality of C major), G (“the fifth”), Am (“the minor fall”), F (“the major lift”),什么C大调,X和弦的,五线谱小强就不在这里乱解释了。
        此外百度这首歌的话,它的身份比较多的是《怪物史莱克》的插曲。动画中的Hallelujah是John Cale唱的,但是在原声碟中收录的却是Rufus Wainwright的版本。不过,本歌曲最成功的版本并不是由Cohen本人演唱,而是在Jeff Buckley的《Grace》专辑中……其实这首歌被n个歌手录制了n个版本,超过了180次,也被用作了多部电影或电视剧的插曲,其中包括看过的《the west wing》,没有看过的《Ugly Betty》等。

《你在红楼 我在西游》

        蕴涵深厚中国文化底蕴的《西游记》、《红楼梦》成为太多人当代的记忆,它们已经不再是单纯意义上的文学著作,更不是简单的电视剧作品,它带给当今人们更多的是回忆,是反思,是与这一代成长的人密不可分的时代烙印。这张专辑便是包括万晓利,苏阳,大小乔,二手玫瑰,与非门等个人或乐队对两部电视剧经典插曲的全新诠释,赶在张纪中导演重拍之前。
        我没有看过《红楼梦》,十分可惜,即使将来再看,感觉也不会一样了。就好比你如果5岁的时候看了海绵宝宝肯定会认为这是经典动画,我打赌。《西游记》大家都看过,其实仔细想想,唐僧当时出发没有地图,没有帐篷,没有登山鞋,没有冲锋衣,没有太阳眼镜,没有保温瓶,没有防晒霜,没有数码相机,没有mp3,买有gps,没有饭店,没有路!而且我觉得他在当时肯定没有加入任何一个户外俱乐部,也不拉赞助,更没有什么西安–印度攻略之类的参考资料了。再来想想他的目的,是多么的单纯。就是一个理想,一个爱好,为了自己喜欢的东西,开着世界上最好的SUV,背一个锅盔,一个瓢,就朝着心中的圣地义无反顾了。说的应该是陕西话吧?“把人饿成马咧!嘿,伙计,北扣摸吃!(掰口馍吃)”。比之现在骑自行车去拉萨,开摩托绕中国,要来的更加纯粹,更加专业。据说唐僧在路上走了14年,从昆明或成都骑去拉萨平均需要30天,按一个月算,连续开世界上最好的SUV,强度肯定不比骑车爬高原小,他凡人肉躯等于连续骑车去圣地至少178回,而且,没有数码相机和mp3!对他的精神评价只能升华为四个字:太 伟 大 了!这种精神实在该好好学习才是。为他在大雁塔南边立一座雕像,值。再说了,没有他也就没有大雁塔了。
        如果西游记不是真的,那么吴承恩老先生就更伟大了,让语文老师随便分析一下写作意图,作者思想,很轻松的,他老人家堪比如来!
        上面除了对唐僧那种精神的敬仰,其余纯属吹牛,如有雷同,概不负责。其实这几首歌曲都还蛮好听的,这里贴出来其中一首,一块分享一下。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PjddVTm5hpA]

音乐就是这么神奇

        昨晚睡前的听后感,补上。
————————quotation start————————
        赵已然,别名赵牧牛、赵老大。男,约40岁,宁夏银川人。
        我本该是一名化学教师,阴差阳错,不幸做了鼓手。十多年来,不求上进,碌碌无为,混迹于狭小的地下音乐王国,沉迷于越来越糊涂越来越荒唐的卡通境地,信以为真地在有限的几位朋友面前义正辞严、斩钉截铁地鼓吹着“垮到极处”的寄生虫哲学。从没有过工作,后以借钱为生。
        后来,我慢慢变成了一个人。只有一双拖鞋、一只牙刷,住在了农村,且越搬越远。
        再后来,我笑得有些难看了,因为我越来越没钱。以至于常常被迫求告家人,艰难度日。
        有一天,我终于发现,磕不动了,再也垮不下去了。我头天让酒喝醉,吐了;第二天一早,酒还没醒,咣叽,又让茶给喝吐了。
        那一天,我发现,我的脸特别难看,太难看了。我终于知道,我太不漂亮了。
        我一生热爱漂亮女人,痴情于不敢面对、不敢亵渎的漂亮女人,然而我自己却从没漂亮过,从没漂亮过一次。
        我也知道了,在我所追求的自由中,我没有自由过一次。
        于是,我终于倒下了。
        于是,在深夜里,在不要钱的灿烂阳光下,在只有神或鬼才能看得见的微笑或悲痛中,我想起了那些曾经会唱的歌。
        于是今天,被逼无奈,我端正了思想,换了身份,不做鼓手,稍不情愿地自觉有些滑稽般地坐在了这里,怀着年轻时代的美好梦想,准备唱歌。
————————quotation end————————
        想想30年后你对现在的自己会有一个什么样的评论?希望不会像赵老大的唱腔一样,如此悲怆。听听下面他的歌声,感觉是一个50岁的人和他自己20岁的时候在进行对话。借用豆瓣上一片评论的标题:青春远未逝,只是赵已然。
《再回首》 by 赵已然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mLf99dEKCcw]

工体东路没有人

        忧伤吉他男是妙龄未婚女分泌母性激素的源动力。
        我既不是吉他男也不是未婚女,这句话不好评论。但李志的歌曲确实能挑出身体里非常感性的那些东西。要受到更多人的欢迎,写悲伤的歌曲总是没错。每个人都有高兴的事情,也有悲伤的事情,但想起高兴事情的时候不会想要听歌,想起悲伤事情的时候总是感触颇多,干想不过瘾,佐以悲伤歌曲最为痛快。我猜悲伤的事情呆在脑袋中往下凹的沟中,高兴的事情多数趴在隆起的回上,容易蒸发。
        今天看到李志的一张碟,叫做《工体东路没有人》,是以前一些歌曲现场版的收录。不过听到李志唱脏话时,底下起哄的听众,觉得那一刻他们都失去了大脑。很巧,在北京实习的时候单位就在那旁边,让我想起了每天早上出地铁站时看到的那棵小树,透过它就可以看到早晨洒在一座座写字楼上的晨光。冬天的时候,那个树上叶子都掉光了,剩下光秃秃的树枝,看了就让人觉得寒冷,要说东四十条附近地标性的人工建筑,我会选这颗小树。北京的阳光很好。一段时间内,早上坐地铁总能看到地平线上升起的太阳,红彤彤,硕大硕大的;还有路旁一段灌木丛林,很像电影中的场景。
        昨天见设计院的两个师兄,可以预见这条工作选择之一的道路走下去以后会是什么样。
        工体东路其实有很多上班的人。